随着“租购并举”时代来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需要金融业加大支持力度。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租赁行业迎来重磅利好。
2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7条,涉及对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等阶段信贷支持指引,并明确拓宽租赁住房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包括住房租赁担保债券、发展REITs等,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发展。
《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同时,《意见》要求金融业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展开:
在产品创新方面,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意见》指出,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支持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向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同时,《意见》强调,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应对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出租率,以及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能力、财务状况、持续审慎经营等开展尽职调查,并结合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和风险特点,合理设计贷款的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意见》要求,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Cover Bond),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REITs试点,为利用各类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建设和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意见》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相关利率风险。
在加强金融管理方面,《意见》明确,要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规范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